个人二手房贷款|上海个人二手房贷款
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是银行向单位职工、中小私营企业主、个体工商户等自然人发放的,用于购买二手住房或二手商用房的人民币担保贷款。
贷款对象
1.年龄18-60周岁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
2.具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,信用记录良好
3.作为购房人或共同购房人,向售房人支付的首付款,不低于房屋购买价格的4成
购置房屋条件
1.购买的房屋能办理产权过户,并且符合当地抵押登记的条件
2.住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;商业用房的房龄不超过10年
贷款期限
1.购买住房的,最长可贷30年;
2.购买商业用房(含商住两用房)的,最长可贷10年
注:贷款期限与购房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岁
贷款金额
1.购买住房的,可贷房屋购买价格或评估价值(以较低者为准)的8成,一般为六至七成;
2.购买商业用房的,可贷5成
注:首付款加上贷款金额,不超过房屋购买价格
贷款利率
1.购买首套住房的,可优惠至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7折;二套住房的 上浮10%;三套住房的上浮30%;
2.购买商用房的,利率上浮10%
还款方式
等额本息还款法、等额本金还款法
提前还款
在偿清一定月数的贷款后,可以在还款日之前,申请提前部分还款、或提前结清贷款
一年之内提前部分还款次数不限,每次提前部分归还的本金1万元
申请资料
1、购房人提供:身份证、婚姻状况证明、户口本、经济收入与个人资产证明、职业证明、房屋买卖合同、首付款备足证明、邮储个人结算账户(存折)
2、售房人提供:身份证、婚姻状况证明、户口本、房屋产权证书、配偶及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、邮储个人结算账户(存折)
注:由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,担保人应经过银行审核,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
注:是否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尾款,由买卖双方根据房屋是否需要办理物业结清,自行约定